這個人為何自願身陷險境?
鄧小樺從理大出來被捕,文學界好友都非常擔心。昨晚收到她已保釋的消息,才稍為鬆一口氣。她為何在危險關頭跑到理大去?我只能作出猜想。
第一應該是愛冒險的個性,或者她自稱的賭徒性格;第二是超級的同情心,不欲棄他人於不顧,只想和他人患難與共;第三是文學人的責任感,凡事關注、觀察、體驗、了解,並盡力給人支持和安慰。
有人可能會覺得她去得太盡,忽略了保護自己。上週末理大已經成為戰場,留在𥚃面是否太不智?首先,進入理大本應是每個人的權利,在裡面從事人道心理支援也是應有之義。後來理大被封鎖不能安全地離開,則是警方的責任。(事實上警方一方面呼籲人們離開,另一方面又在出口對和平撤離者大放催淚彈,迫使他們退回校內,行為自相矛盾。)
這件事給我們一個教訓——不是作家不要冒險做蠢事的教訓,但也不是大家一起上前線的教訓(這樣做香港文學就要全滅了);而是,每個人都找到自己的方法,以自己的意志行事,但同時可以互相支持和理解的教訓。
作家有兩種,或者作家有兩種取向:一種是親身接觸現實,獲取第一手經驗,甚至不惜以身犯險,務求鯨吞現實的每一細節,以待日後重現於筆墨;第二種抽離於現實,寄寓於虛擬和想像,把現實瘋狂地改造,終陷於真幻不分的絕境。有人傾向於前者,有人傾向於後者。前者無疑比後者更勇敢,更激盪人心,也更具有實際效力;但後者所投身的精神險境,對於可能世界的開發,也不是毫無作為的。
無論屬於哪一種,一個真正的作家,也不會對時代的危機不聞不問,並會不惜以自己身心的創傷,來換取他人的覺醒,賦予人面對險境的力量。小樺正正是能這樣做的人。這是我從她身上學到的事情。